|
按照欧洲的要求,在欧共体市场销售的机器设备必须满足其基本的安全保护要求,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让所有的成员国达成一个统一的安全标准。欧共体标准委员会CEN 和CENELEC 机构被授权来制定欧洲标准。这些标准反映了当今的技术,并且给产品设计和开发技术人员提供了一个有用的参考工具,以来满足这些准则。
作为安全开关和控制器的生产公司---施迈赛公提供与危险程度相符的系统方案,满足用户不同等级安全需求的场合,这些系统方案是完全符合欧洲标准EN954-1。
关于欧洲机器准则(指令)
〈〈协调所有成员国对机器的法律规定》—机器准则,是1989 年6 月14 日颁布的。为了满足机器准则中的安全要求,设计人员可参照欧洲标准。因标准内容广泛丰富,标准被分为3个层次(A 类,B 类和C 类)。
A 类标准: 安全标准,包含了适用于所有机器设备和机械的基本概念,论点和设计要领。
B 类标准: 适用一些机器设备和器械的某一个安全要点或安全装置种类。标准又分为B1和B2 类标准。
B1 类:具体提出了在基本标准里所泛泛涉及的,高层次的安全要点和解决方案。比如安全距离,表面温度,噪声。
B2 类: 给出了安全保护装置的具体定义和解决方法,比如双手按钮开关,安全锁装置,可打开的保护装置。
C 类标准: 含有对一些机械特有的危险的具体防护措施要求,比如包装机械,食品机械,木材加工器械等。目前对许多的机器还没有统一的欧洲标准,特别是C 类机械。实际中常常出现很多的安全技术问题,为此欧共体要求所有成员国按照机器准则中第一章第5 节的规定来执行,给机器制造商提供已有的国家标准和技术依据,并且根据其国情,将基本的安全要求具体化。
CE 标志
准则应从高角度来确定安全防护技术水平。这样可确保按其标准生产的产品在欧洲市场畅通无阻,每个国家也无须在作出一些附加要求。每个机器制造商,在欧共体国家代理或推销商,必须证明其机器产品符合安全要求。为此,对每台机器都必须办理符合欧共体标准的证明,在机器上贴上“CE”标志。
CE 标志只仅仅证明了与准则里的要求相符,而不能证明符合具体标准。
按照prEN954-1进行危险分析
采用合理的设计方案,从一开始就尽量避免或减少机器的危险性,这是设计技术人员义不容辞的职责。如果所有的危险不能合理的避免或有效的限制,那麽就需要一些有效的防护装置来预防这些剩余的危险,剩余危险的程度必须按危险评估方式确定。
由设计人员所进行的危险评估(prEN954-1)确定了机器控制系统中与安全保护相关部分所要求的安全度,范围起始于安全保护信号的发出到主控制器的信号输出,监控系统也是如此定义。
控制级别确定了控制系统中与安全保护功能相关不见的安全防误性特征。对B 类控制级别,如果系统出现一个错误,便会导致系统安全功能的失效;而对于4 类控制级别的系统,安全功能仍将得到保障。
|